在大唐时期,有一位名叫李师旦的官员,来自新丰,他的职位是会稽县的县尉。按照当时的法律,国忌日是国家的重要节日,所有公务员都应放假休息,不能处理公务。所谓的国忌日指的是历代皇帝或皇后的忌日。可是,这一天,李县尉却喝酒、唱歌,还打了人。最终,他的行为引起了同僚们的不满,纷纷上报告发。御史苏味道受命调查此事,当他前来调查时,李县尉对其拒不认罪。苏味道严肃地质问道:“你作为一名政府官员,为什么明知法律,却还敢犯法?”并表示接下来会给李师旦定罪。然而,李师旦并未退缩,他叹了口气,向苏味道请求辩解:“请问,我喝酒违反了什么国法呢?而且我喝的其实是药酒,我身体不适,难道我不能服药吗?唱歌虽然是不合时宜,但我唱的却是挽歌,是为了表达对逝者的悼念,这也是表达哀思的一种方式,难道这样也犯法吗?至于我打人,是因为我想尽快破案,提高工作效率,这难道不是值得鼓励的行为吗?为何您还要责罚我呢?”苏味道对李师旦的辩解感到愤怒,怒骂道:“像你这样颠倒黑白的人,我实在无可奈何!”
在这场辩论中,李师旦感慨地说:“饮酒并非法律所禁止,况且我所饮的只是药酒。唱挽歌乃是对逝者的哀悼,并没有不妥。而打人,乃是为了办案急迫,难道不应当被理解吗?”但苏味道依然严厉回道:“你分明是把是非颠倒,怎么教我去制裁你?”
另一位唐朝官员名叫袁守一,性格浮躁急躁,因此时人戏称他为“料斗凫翁鸡”。他曾担任万年县的县尉,然而他长期被上司窦怀贞看不顺眼。为求自保,袁守一便投靠了中书令宗楚客,并送上了一大堆生菜。最终,袁守一得以升任监察御史。窦怀贞却不知袁与宗楚客有关系,曾对他说:“如果你见到皇帝,务必揭发宗楚客的种种恶行。”袁守一担心自己被冤枉,立刻将此事告知了宗楚客。没过多久,窦怀贞升任左台御史大夫,袁守一顿时成了下属,这让他十分恐慌,急忙向窦怀贞请假,害怕自己遭遇报复。窦怀贞则安慰他说,自己并不会计较。然而,袁守一仍然心惊胆战,不敢放松。为了让他不再畏惧,宗楚客便将其提拔为右台御史大夫,这下袁守一和窦怀贞平起平坐。此后,袁守一腰杆硬了不少,他在朝堂上公然对窦怀贞说:“我与你没有任何瓜葛,敢问你何故如此纠缠我?”不过,没多久,宗楚客因谋反罪被诛杀,袁守一也因受牵连,被流放至端州,即今广东肇庆。那时,端州是一个人烟稀少、气候恶劣的地方,犹如“烟瘴之地”。
展开剩余56%袁守一曾作为右台御史,他在朝堂上和窦怀贞对抗时曾说:“我与公罗师素无交情,所谓罗师,乃市井中儿辈的言语,根本不值一提。”
另外,还有一位唐朝官员名叫陆余庆,他在朝中以善于策划而著名,却并不擅长做决策。换句话说,他适合当幕僚,帮助别人分析问题,却不适合独立做决策。时人便编了一句顺口溜,形容他“分析案情口若悬河,拍板定案重若千斤”。而他的儿子则笑话他说:“父亲呀,你口才不错,但批文件真慢,一个文件能批十天也办不完。”有一次,陆余庆的办公桌上收到一个文件,他看了之后大为震怒,立刻猜测是自己儿子做的调皮事。于是,他追了上去,用皮鞭教训了儿子一顿。
陆余庆怒气冲冲地说:“一定是那个小鬼搞的鬼!我得好好收拾他!”于是,他追上去狠狠地鞭打了他。
还有一则唐朝时期的趣事。有一个傻乎乎的考生,在进京考试时丢失了一个装有钱财的皮袋,但他居然一点也不着急,反而淡定地对别人说道:“这些愚蠢的贼偷走了我的皮袋,但他们最终得不到我的财物。”别人听后疑惑不解,便问道:“你为什么这么肯定?”那人慢悠悠地回答:“因为我的皮袋的钥匙就在我的衣带上,贼怎么可能打开它?”听他这样说,众人也觉得他说的似乎没有问题。
最后,还有一位唐朝官员名叫冯光震,原本在军队服役,后来调任集贤院校对文选。一次,他在注释一篇文选时,误将“蹲鸱”解释为“芋头”,并且称它是“长毛的萝卜”。大家听到这个解释后,忍不住哄堂大笑。其实,这个解释并不完全错误。因为“蹲鸱”这个词,指的是一种形态像蹲伏的猫头鹰的芋头,因而也能勉强理解为“长毛的萝卜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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